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六项举措助力互联网企业释放活力

近日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联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、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第二次会议,2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代表参会。会上,顺丰、七猫、支付宝等10家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,成为互联网平台协作共治机制新成员。《促进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六项举措》(以下简称《六项举措》)也在会上发布。


执法总队推行“双告知”机制,助企用最短时间修复信用,充分释放经营活力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执法人员发现,许多涉案当事人都担心行政处罚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工程招投标、政府采购、参加荣誉称号评选等,也不知道被处罚的信息是否能从公示系统上撤下来。实际上,在纠正失信行为、履行处罚义务后,被处罚企业可以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6个月后,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。


为了帮助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信用修复,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,执法总队在《六项举措》中提出,将“开展多种信用修复政策宣传解读方式,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,提高企业对维护自身信用重视程度”,通过建立“双告知”机制,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政策,并在满足期限要求后,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。此外,执法总队还将积极协调有条件的平台企业做好技术链接,方便平台内商户递交信用修复申请,提高信用修复效率,激发失信主体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诚实守信意愿,充分释放经营主体活力。


与此同时,执法总队落实“两个清单”,开展柔性执法,助力企业守住底线大胆发展。自今年年初与17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签订协作共治备忘录以来,执法总队先后通过行政指导、合规指引、政策宣讲等常态化措施,帮助平台企业提高对潜在违法行为的识别和处置效率。下半年,执法总队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,落实《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,按照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两个清单,对相关违法行为做风险分类提示,加强平台竞争生态治理。同时,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,主动提醒相关平台企业关注某类行为的违法性风险,及时开展自查自纠;对平台内经营者出现的个别违法违规问题,敦促平台企业加强巡查、及时制止,切实履行平台管理责任;如发现相关平台企业或平台内经营主体存在“平台间比价”等重大违法风险的情况,第一时间约谈企业负责人,对相关行为的成因、发展情况及合理性等进行初步调查,并对该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进行评估。“行政执法是手段而不是目的,我们希望通过良好的执法协作,帮助平台企业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。通过先教育规范,再限期整改,最后一步才是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方式,充分传递我们执法的‘温度’。”执法总队十三支队支队长唐剑雄说。


此外,执法总队积极防范系统性风险,引导达人“种草”“探店”等新兴营销模式依法运营。广告业务是平台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,也是主要营收来源。在前期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调研中,执法总队发现,不少企业涉猎智能化投放、算法推荐广告等新业态时,都会碰到类似的困惑:企业发展离不开创新,但探索新业态、新领域难免会对现有法律制度造成一定突破。因此,希望监管部门事先给予合规指导成为企业共同的心声。对此,执法总队立足广告监管执法职能,加强对企业全程化指导,督促平台企业把握合规管理重点,强化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,从而更好防范系统性风险。


执法总队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例会指导机制,助力广告经营主体纾困解难、提质增效;在“6·18”“双11”等重要时间节点,注重监管前移,对网络集中促销中高发、易发的违法违规问题做风险提示,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切实履行法定义务;对平台内达人、广告代理商等出现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共性问题,适时开展约谈告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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